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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制办 日期:2018-11-24 01:57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豫环攻坚办〔2018〕14号)、《郑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郑政文〔2018〕18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形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与往年对比,不再实施封土行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差别化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的重要性

(一)秋冬季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差。秋冬季节相比夏季温度较低,湍流运动、大气扩散能力减弱,空气质量变差。温度边界层变低,出现逆温层,污染物水平垂直方向扩散受阻,大气流动力减弱,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变差。污染物不容易扩散,迅速累积,气象条件不好。

(二)秋冬季采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秋冬季燃煤取暖会导致空气二氧化硫和粉尘颗粒物增多,再加上温度降低,风力小等气象条件。污染物容易积蓄不散,导致长时间污染天气。

(三)秋冬季是全年污染最严重的时段、是我区与其他区拉开差距的主要时段。历年数据表明,秋冬季期间我区处于一年中污染最重的时段,在此时段我区PM10、PM2.5两项颗粒物浓度明显升高。因此秋冬季时段是我区与其他区拉开差距的主要时段。

二、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特别排放限制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淘汰,锅炉综合整治。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深入推进VOCs综合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整治。

(三)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四)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严格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开展城乡结合部与国省干线、主次干道连接处的路面硬化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加强渣土资源化利用,建立渣土信息和交易平台。

(五)持续强化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严格管控秋季秸秆焚烧,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统一应急联动,强化大宗物料运输应急减排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县级领导带队夜查。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未落实管控要求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加快完善监控监测体系。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范围,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办事处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专题研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厘清工作责任,落实治理项目,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

(二)强化执法督查。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实现司法执法联动,。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结合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治理任务及本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秋冬季督导检查,限期督促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

(三)严格考核问责。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办事处、各部门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进行考核。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统筹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等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主动向公众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区相关单位要在区环境攻坚办的统一协调下,统一发布口径,坚决避免多渠道发声和报送信息,坚决避免引发负面舆情或产生其他不安定因素。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