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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制办 日期:2019-06-29 00:46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建筑业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诸多经济行业的投资成本,并对产出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建筑业可以拉动钢铁、水泥、玻璃等众多产业,发展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监理等中介服务业,为社会创造大量劳动就业岗位。建筑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尤其是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领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52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0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3号),特制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内容概述

本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利用2-3年时间,逐步形成以大型施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为补充,建筑服务业功能完备的建筑产业集群。到2021年,力争实现:建筑产业年产值达到500亿元;特级资质总承包企业达到3家,一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达到10家以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行业甲级企业达到5家;监理、造价咨询、检测等建筑业服务机构全面发展。

第二部分:主要政策内容。共3项13条。其中第一项是“鼓励优秀建筑产业企业快速落地”,包含办公用房补贴、安排建设用地、提供人才住房和落户奖励,共计4条;第二项是“支持区内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包含资质升级奖励、经营贡献奖励、加强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建设、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共计7条;第三部分是“加强金融财税等政策扶持”,包含搞好企业纳税服务和进行政府资金贴息支持,共计2条。

第三部分:明确了奖励原则、企业外迁原则。

三、政策适用范围

在航空港实验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含招投标市场及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有关建筑企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