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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法制办 日期:2019-10-29 17:12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郑州市“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努力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为“实验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确保广大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解决辖区内各类优秀人才临时周转住房问题,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工作制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二、政策内容概述

本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共3条。规定了本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概念界定与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建设标准。共5条。规定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工业物流仓储企业、消防设施用地等机构的保障比例、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等具体建设标准。

第三部分:实施管理。共2条。明确了管理权属、责任义务与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附则。共3条。明确了解释权归属、生效时间及其他。

三、政策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经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各类新建周转房。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工业及物流仓储企业、消防站所建周转房,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郑港〔2019〕125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周转房(保障公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