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社会事业局
- 残疾人福利
- 2020-10-1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0-42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55,900.00元 | |||||||||||
最高限价:7559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 2、采购内容:购置残疾人辅助器具一批;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1 年;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包括花卉生产、销售、管理、经营、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最新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可有技术合作。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0月16日 至 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3.方式:(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在线监督。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响应文件、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在线监督。 (2)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华夏大道与金港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张俊陆 | |||||||||||
联系方式:188389958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自贸区郑州经开片区十七大街金祥路56号3号楼302室 | |||||||||||
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52497680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 |||||||||||
联系方式:15249768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