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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港区疫情期间就医告知书

来源: 日期:2022-04-25 00:11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满足辖区群众就医需求,现将疫情期间就医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常见病、慢性病就医:

社区(村)、家庭签约医生要主动了解辖区群众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就医需求,登记造册,提前与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备预约,由其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等常规诊疗服务。

二、确需到郑大一附院航空港院区就医:

1.非急、危、重症患者,如产检、定期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术后康复及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等需要就医者,应向所在社区(村)、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报告,携带《就医转诊单》,由属地办事处安排车辆,与医院联系,按照“点对点”闭环接送,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2.急、危、重症患者,如高热急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昏迷、急产等需紧急送医的,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接诊,转诊时所在社区(村)、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提供或事后补交《就医转诊单》。诊疗结束后,所在办事处负责安排车辆“点对点”闭环接回。3.确需到区外就医且相关医疗机构同意前往就诊的,由所在办事处报卫生防治部开具《就医转诊单》,社会防控部、交通管控专班凭《就医转诊单》予以放行。

温馨提醒:非急、危、重症患者,请勿拨打急救电话12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