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拟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明〔2022〕14号)文件精神,航空港实验区文明办于9月初开展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推荐评选工作。评选期间区文明办在省文明办的指导下,会同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评选程序和标准,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了认真考评和严格审核把关,并报领导同意,择优选定了2022年度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拟推荐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标兵)、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名单。为增加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评选质量,现将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拟推荐名单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拟推荐名单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分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河南省视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实验区分局
三、2022年度省级文明校园标兵拟推荐名单
郑州航空港区领航学校
四、2022年度省级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
郑州市第一二二中学、郑州一中国际航空港实验学校、郑州航空港区遵大路小学、郑州航空港区外国语小学
五、2022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拟推荐名单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邢庄村
六、2022年度省级文明家庭拟推荐名单
赵小艳家庭
从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拟推荐的单位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文明办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或工作单位,内容尽量具体、详实,以便核查。(来信请寄: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297号1号楼1311室,邮编:451162)
为确保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区文明办严格组织纪律,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并切实保护好举报人员利益。公示期间,文明办设立值班电话(电话:86199866,电子信箱:hkgqwmb@126.com),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8:0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