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审计局(金融办)
  • 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资金分配,资金使用情况
  • 2022-09-27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调整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农〔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航空港实验区实际,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项目管理,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航空港实验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调整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万元;

(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

(三)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万元;

(四)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12万元;

(五)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2万元;

(六)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0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524.06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按照经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施的项目予以分配。

三、资金用途及分配结果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分配结果详见附件。

四、资金使用单位

本次公告公示的资金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371—8619800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0371—5659175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办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