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来源:财政审计局(金融办) 日期:2022-10-11 00:57

为规范和加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航空港实验区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为方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目前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参考的是《郑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04〕42)文件,由于文件出台时间较早,操作性与实际工作出入较大。

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一)草拟初稿。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建〔2020〕154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于2022年8月起草完成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初稿。

(二)征求意见。我局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充分参考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要求,征求了党政办公室、政法委、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科技人才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教文卫体局、社会事业局、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口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反复修改论证。

三、目的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航空港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障资金安全、合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要内容说明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共计八章三十二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4条(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资金使用范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概念,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共1条(第五条),主要阐述了财政部门、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区直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政府投资预算安排。共3条(第6条至第8条),主要阐述了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的原则,政府投资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控制风险、绩效优先”的原则,并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

第四章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共13条(第9条至第21条),主要在预算资金的评审、下达、拨付、调整、使用管理和固定资产的登记或移交等进行了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合同、按进度及时拨付和使用项目资金。

第五章 绩效管理。共3条(第22条至第24条),阐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拟定、监控、自评、重点绩效评价、公开和接受监督等。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第25条至第26条),主要在各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项目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责任追究。共3条(第27条至第29条),主要在财政、发展改革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等实施工作中违反《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附则。共3条(第30条至32条),主要在合同解释、办法解释、执行日期等3个方面作出规定。

郑港〔2022〕74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