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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投诉途径与工作流程

来源:航空港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3-03-24 10:23

  (一)投诉途径

  1.来电。0371-12309分机6转14,或0371-67152233;

  2.来信。线下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郑州航空港区长安路慈航路交叉口西北角),邮政编码:451162;

  3.来访。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长安路慈航路交叉口西北角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4.网络。途径一: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投诉书、身份证明、投诉事项相关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途径二: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系统(http://yshj.fgw.henan.gov.cn/wqfw),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

  (二)投诉处理工作流程

  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对于收到的投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需告知原因或者通知补正材料。对已受理的投诉事项,应当移送至相关职能单位办理。办理单位应当在收到移送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反馈投诉人;在2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书面告知投诉监督中心;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经投诉监督中心批准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需启动行政程序、纪检监察程序或者法律程序的,办理时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