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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
  • 2023-05-16
关于拟批复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16—2023522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

乔松街东侧、梅河路西侧、如舞路北侧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市一院港区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总投资139984万元总建筑面积1944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253.48m2,地下建筑面积70146.52m2主要建设内容为感染中心(门诊)、住院A部(呼吸道)、住院B部(消化道)、医技楼、行政办公楼、教学科研楼、后勤综合楼等设置病床位800张。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等防治措施。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集气,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3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二、废水。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营运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及其他废水一并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1000m3/d,工艺为“预消毒+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实验室废液收集作为危废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废水收集经中和预处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石灰消毒和脱水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危物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医疗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建设情况于2022年9月1日在大河网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纸公示,期间至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反对意见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