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强化政府投资是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促进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回稳提升,尽快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7天,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1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反馈。
电话:0371—86198859
电子邮箱:hkgjfjfgc@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1012室
邮编:451162
2023年5月26日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结果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征求了区内各委、部、局、办和各乡镇(办)的意见。并于5月26日在实验区官网面向社会面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3年6月5日,共收到意见6条,其中区直部门反馈意见6条,各办事处反馈意见0条,社会面反馈意见0条。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