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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 日期:2023-08-02 10:58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航空港区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先导区、国家航空港经济实验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中原特区,区营商办会同区“一统十联”办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告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日

  二、征集内容:

  请针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要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贴合航空港实验区实际,可以是三言两语的真知灼见,也可以是材料详实、说理透彻、论证充分的文稿(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三、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箱、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汇总您的意见建议,在办法编制中予以参考采纳。来稿请注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1)电子邮箱:syqyshjbgs@163.com。

  (2)邮寄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51162,联系电话:0371-86695515。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2023年8月2日

  结果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改统计局(重点项目办)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一)2023年7月6日—10日期间,征求了区内各委(部)、局、办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2023年8月2日—9月2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询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日,共收到针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2条,经研究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其中区直部门反馈意见2条,各办事处反馈意见0条,社会面反馈意见0条。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