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北京航瑞达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外挂装置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北京航瑞达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外挂装置维修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20号(郑州郑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厂房东南部分) | 北京航瑞达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616.07m2。租赁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洞庭湖路20号的郑州郑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1#厂房东南部分,租赁面积3736m2,其中厂房面积3456m2,建设外挂装置维修项目,年维修机载外挂装置1000套。项目劳动定员80人,年生产天数320天。
| 一、废气。打磨及喷砂粉尘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及清洗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营运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在商都网对报告表全文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当地公众或团体对本次工程环境问题咨询的邮件等,没有提出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16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