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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01-10 16:48

  为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按照《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会会议决定事项交办通知》(〔2023〕1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1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的形式发送至:zzhkgwhc@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451162),并在信封上注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

通告》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社会意见,现将征求意见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

  (一)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期间,征求了区内各委(部)、局、办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7日,共收到意见9条,其中社会意见2条,区直部门反馈意见4条,各办事处反馈意见3条。经研究,采纳6条,部分采纳3条。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