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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的通知

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工会 日期:2024-03-18 17:09

各乡镇(办事处)工会联合会、各企业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激励广大职工走技能成才之路,为建设河南郑州航空港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现就推荐评选第二届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的推荐对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掌握关键技术、绝招绝技,富有创新创造精神和广泛影响力的职工。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推荐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精湛,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一般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具体条件是:

  1.刻苦钻研技术,技能水平在行业领先,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具有绝技绝活,创造了先进操作方法,并被有关部门命名表彰,在同行业具有推广价值。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有重要建树。

  3.跟踪本行业技术前沿,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

  4.注重节能减排,善于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为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做出重要贡献。

  5.在企业职工群众中获得广泛认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积极以师带徒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第二届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1);

  2.获区级以上奖励的技术创新成果一览表(附件2),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3.主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成果一览表(附件3),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4.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量化表(附件4);

  5.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29日前报至区总工会邮箱,联系电话:86198086,邮箱:syqzghxx@163.com。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1.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评审确定人选;

  3.拟推荐名单在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人选,由区总工会授予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称号,同时给予5000元奖励,并择优推荐郑州市大工匠荣誉评选。

  附件:1.第二届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推荐表

  2.获区级以上奖励的技术创新成果一览表

  3.主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成果一览表

  4.河南郑州航空港大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量化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工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