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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2-T01、A4-17-T01、A4-24-T01、A5-10-T01、A5-11-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5-10-T01-0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4-04-09 11:24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2-T01、A4-17-T01、A4-24-T01、A5-10-T01、A5-11-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5-10-T01-0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39167平方米

  用地位置:拟修改地块范围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城片区第A5-10街坊内,鄱阳湖路、相州街交叉口西南侧。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2-T01、A4-17-T01、A4-24-T01、A5-10-T01、A5-11-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2019年1月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

  依据管委会相关意见,拟将原控规中A5-10街坊第A5-10-T01-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余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修改内容:

  (1)将原控规中A5-10街坊第A5-10-T01-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余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2)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1.区位图

  2.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

  3.调整前规划图则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A2-12-T01、A4-17-T01、A4-24-T01、A5-10-T01、A5-11-T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A5-10-T01-0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拟调整土地使用规划方案

  公示日期: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促进郑州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8551660(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编制单位: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已经结束,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