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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十联·1352在行动㉝】深化建筑市场监管改革 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清风航空港 日期:2024-04-26 16:10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控制,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航空港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深化施工现场和行业市场“两场联动”,进一步推进建筑业行业严管行动向纵深发展,全域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规范市场秩序 推动建筑市场“谋长远”

  航空港区推进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效结合,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紧密联动、行政管理与执法处罚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格施工许可证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和安全生产源头关,严厉打击“挂证”问题;加强联合勘验,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发包、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情况对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违规设置“搭车”事项;加强批后监管,针对围标串标和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坚决杜绝。

  狠抓发包管理 注重建筑市场“共同治”

  严格落实发包条件及招标条件设置,建设单位对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时,应当具备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确保发包条件和招标条件“高标准化”;禁止肢解工程发包,要求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严禁违法发包,不得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单位;建设工程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更要求、验收与结算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避免因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

  加强惩戒问责 部署建筑监管“一张网”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并依法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对中标人开展履约评价,评价结果在相关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实现各招标人履约评价信息共享;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