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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强化经济活动监管
为打造港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4-04-30 15:57

  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党工委、管委会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重点,瞄准经济活动规范运行“攻坚点”,在履职中监督,在监督中规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院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坚持高位推动,持续发力,助力打造航空港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航空港区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一、立足检察职能,提高政治站位,能动履职抓监督

  深化落实区《经济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法》文件要求,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优化发展环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回应企业诉求,依法惩治企业内部,尤其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畅通反映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渠道优势,畅通涉案企业对申请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申请方式,依法稳妥审慎快速办理案件。持续加强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监督行为,在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过程中,重点对失信违约、信赖利益重点等案件加强监督,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减轻企业负担和诉累。

  三是推动诉源治理,促进合规运行。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履职方式,从源头施策,从前端预防,以经济活动管理中的“小问题”做好提升服务能力“大文章”。通过“个案”中发现“类案”问题,对办案机关、涉案企业、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把问题说透、把法理讲清、把对策提实,增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精细化、针对性、系统性。

  二、优化监督方式,依托投诉监督中心,整合资源抓监督

  发挥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一站式处置涉企问题线索作用,实现3大类10项投诉事项办理全流程闭环,打好解决法治类投诉“组合拳”。

  一是一体化协同作战。横向搭建“1+3+N”工作体系,由投诉监督中心统一受理诉求,检察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联动协同、有机融合,21家成员单位间快速流转、高效处置、规范运行、集成作战,推动涉企矛盾纠纷解决。尤其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研判分流当日进行,高质、高效回应企业关切和利益诉求,坚定企业在港发展信心。

  二是多机制联合发力。投诉监督中心与“一统十联”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万人助万企”工作专班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机制。通过与企业代表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并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整改,精准解决阻碍营商环境发展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形成合力。

  三是常态化跟踪问效。定期针对涉企案件数据、投诉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分析。就外部市场环境、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司法办案理念和机制、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环节方面,常梳理、常研判、常提示,提出利于提升治理效能、办案质效、引导企业自主合规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实现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为切实解决企业难题赋能加力。

  三、弘扬法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抓监督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司法责任制,深化服务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主动问需企业,送法上门。积极作为,通过对企业和企业家开展实地走访、专题问需、满意测评、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工作,转思想、改作风、优服务、提效能,加强检企联系,深化以“访”促改,全过程动态跟踪,限期解决问题,回应企业关切。

  二是引导依法办事,靶向普法。与企业联合开展系统性、针对性法治教育培训,用足宣传阵地,利用企业车间走廊、生活社区、员工餐厅、公交站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宣传版面、电子屏幕,通过“检察官说法”栏目、公开庭审等方式,对一线员工、对中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量身定制宣教内容,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是案例示范引领,良法善治。对营商环境及经济活动监督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归纳、编写发布、宣传引导,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在依法惩治、积极预防、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经济活动良性循环提供法律和政策指引,助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合法经营。

  航空港区肩负着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的历史重任,目标远大,使命光荣。检察院将坚决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动履职,继续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拼搏精神,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航空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