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环境攻坚办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20〕13号)
三、起草过程
1. 12月4日,区环境攻坚办结合航空港实验区实际,拟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2. 12月7日,区环境攻坚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通告进行研究,原则上同意该通告。
3. 12月8日,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及航空港实验区实际,区环境攻坚办向管委会提请审议。经管委会决定,准备实施。
四、主要内容
包含限行区域、限行时间、限行规定等六个方面。
郑港〔2020〕101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