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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科技工信局 日期:2023-07-17 20:08

  为规范我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23〕4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36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制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一)草拟初稿。在《实施意见》起草中,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上下一致、承接落实。对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23〕45 号)和《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36号),删除了我区不涉及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首”产品奖励政策。二是结合实际,有增有减。从我区实际出发,对部分不适用我区的政策措施进行替换调整,从梯度培育、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金融助力、品质提升、市场开拓、平台支撑、绿色发展、要素保障、服务优化10个专项,梳理形成29条实施意见。

  (二)征求意见。在文件起草的过程中,征求党政办、财政审计局、投资促进局、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政法委、港区税务第一分局、科创集团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在实验区官网上全文公布,向社会面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未收到社会各界修改意见。

  三、目的意义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以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大力实施梯度培育、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金融助力、品质提升、市场开拓、平台支撑、绿色发展、要素保障、服务优化“十大专项”体系,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中小企业排头兵和领跑者。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核心内部包括10个专项、29条。

  第一部分是梯度培育专项。包括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实施梯度奖励激励、加大企业招引力度3方面。

  第二部分是创新驱动专项。包括支持研发平台建设、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支持企业生产关键配套产品3方面。

  第三部分是数字赋能专项。包括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企业上云、开展智能化诊断服务3方面。

  第四部分是金融助力专项。包括开展专业化信贷服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规改股”“股上市”、创新金融服务5方面。

  第五部分是品质提升专项。包括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建设、提升品牌竞争力、开展标准化建设3方面。

  第六部分是市场开拓专项。包括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企业宣传推广、加强政府采购支持3方面。

  第七部分是平台支撑专项。包括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平台发展2方面。

  第八部分是绿色发展专项。包括大力开展节能降碳、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方面。

  第九部分是要素保障专项。包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人才支撑、强化用地保障3方面。

  第十部分是服务优化专项。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方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